我發現鮮豔顏色的景物,非常容易拍攝。
怎麼拍就是怎麼好看。
但是就是這樣而已。
能夠表達的有限。
這景物就如你看到的這樣。
很漂亮,但就是這樣而已。
問每個人看到有什麼感覺,
每個人都會跟你說差不多的答案。
噢,視覺上挺強烈的、滿容易被吸引注意力的...。
淺色系的景物,
不太容易拍攝,
要仔細調光、仔細去觀察怎麼去拍攝。
拍好幾次不一定有一張OK。
但是拍出來的成果,
各有不同。
現在我反而喜歡淡淡的感覺。
淡淡的,但是,
好像有那麼一點感覺。
人齁,
其實相處不一定要立刻就有什麼火花才會印象深刻。
有的人會讓你立刻就印象深刻。
穿著打扮、或是言談讓人立刻就印象深刻的。
但是不一定那就一直留在你身邊。
喔,我想這就是人家講的細水長流。
有些關係,慢慢變成淡淡的,
反而淡淡的我只想長久經營。
以前我真的相信一見鍾情。
買東西也是。
我相信那種看一眼就喜歡的感覺。
馬上就來,非常強烈。
但現在我追求的是一世鍾情。
還記得看"愛的歷史"(作者:妮可˙克勞斯)
我會喜歡這故事,也是因為主角實在就是一個鍾情的傢伙。
他不是因為純情或是刻意守著自己的情感,
而是因為他就是無法愛上別的女孩。
如果你可以遇到一個人,
跟他在一起一輩子,
那是一種幸福。
相愛並不容易,相處也是。
都需要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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